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知悉自身银行账户情况,向消费者提供专业、优质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我行将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二、提醒提示方式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我行将通过短信通知、智能外呼等形式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请您关注自身在银行开立账户情况。
三、“沉睡账户”查询方式
如您收到我行提醒提示通知,您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行任意网点了解自身银行账户情况,或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查账户”、客服热线95091等线上渠道查询账户相关信息。
四、温馨提示
提醒提示过程中,我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索要您的支付密码、网银密码、手机银行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要求您办理转账等任何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请您妥善保管好有效证件、银行卡、存折、交易密码、支付安全认证工具等重要物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不轻信或点击陌生链接,谨防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如需进行业务咨询或投诉,可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091。
特此公告。
广东华兴银行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