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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

产品简介

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是指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融资业务:

1. 融资项目符合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发改环资﹝ 2019 ﹞ 293 号文印发)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的要求或具有公司银行部认定的节能、环保属性;

2. 以项目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作为主担保方式;

3. 以项目运营产生的现金流(含PPP 财政补贴)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释义:特许经营收益权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或行政特许方式,获得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而获取收益的权利,常见于公用事业。

目标客户

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且有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者。

产品优势

1. 客户将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质押,解决节能项目的融资困难;

2. 可纳入绿色信贷产品,申请FTP 补贴优惠。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2. 贷款调查;

3. 贷款审批;

4. 签订贷款合同;

5. 落实放款条件:

①办理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相关手续,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公示系统,办理特许经营收益权查询、质押登记手续;

②办理其他抵质押物的抵质押手续。

6. 贷后管理;除按照一般授信业务的规定定期检查外,应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①项目建设、经营状况,申请人财务情况,以及项目服务收费情况;

②及时关注申请人是否按时、足额将资金归集至本行指定账户或接收财政资金划拨情况;

③存续期间应定期向所在地主管部门了解项目特许经营权存续情况,若发现可能影响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存续的不利因素,应要求申请人予以及时改正,必要时要求申请人追加有效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贷款;

④密切关注所在地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相关政策法规变化,若发现可能影响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应追加担保措施,必要时可提前收回贷款;

⑤若申请人在存续期间处置项目资产,或抵押、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应事先征得本行书面同意,并追加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贷款。

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
产品简介

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是指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融资业务:

1. 融资项目符合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发改环资﹝ 2019 ﹞ 293 号文印发)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的要求或具有公司银行部认定的节能、环保属性;

2. 以项目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作为主担保方式;

3. 以项目运营产生的现金流(含PPP 财政补贴)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释义:特许经营收益权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或行政特许方式,获得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而获取收益的权利,常见于公用事业。

目标客户

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且有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者。

产品优势

1. 客户将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质押,解决节能项目的融资困难;

2. 可纳入绿色信贷产品,申请FTP 补贴优惠。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2. 贷款调查;

3. 贷款审批;

4. 签订贷款合同;

5. 落实放款条件:

①办理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相关手续,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公示系统,办理特许经营收益权查询、质押登记手续;

②办理其他抵质押物的抵质押手续。

6. 贷后管理;除按照一般授信业务的规定定期检查外,应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①项目建设、经营状况,申请人财务情况,以及项目服务收费情况;

②及时关注申请人是否按时、足额将资金归集至本行指定账户或接收财政资金划拨情况;

③存续期间应定期向所在地主管部门了解项目特许经营权存续情况,若发现可能影响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存续的不利因素,应要求申请人予以及时改正,必要时要求申请人追加有效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贷款;

④密切关注所在地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相关政策法规变化,若发现可能影响特许经营权收益权质押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应追加担保措施,必要时可提前收回贷款;

⑤若申请人在存续期间处置项目资产,或抵押、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应事先征得本行书面同意,并追加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贷款。